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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ZOBO深夜福利视频网站 發布日期 2022-11-02 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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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總則
1.0.1為了規範智能建築工程設計,提高智能建築工程設計質量,製定本標準。
1.0.2本標準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的辦公、商業、文化、媒體、成人深夜小视频、醫院、學校、交通和住宅等民用建築及通用工業建築等智能化係統工程設計。
1.0.3智能建築工程設計,應貫徹關於節能、環保等方針政策,應做到技術、經濟合理、實用可靠。
1.0.4智能建築的智能化係統設計,應以增強建築物的科技功能和提升建築物的應用價值為目標,以建築物的功能類別、管理需求及建設投資為依據,具有可擴性、開放性和靈活性。
1.0.5智能建築工程設計,除應執行本標準外,尚應符合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2術語和符號
2術語
2.0.1智能建築(IB)intelligentbuilding
以建築物為平台,兼備信息設施係統、信息化應用係統、建築設備管理係統、公共安全係統等,集結構、係統、服務、管理及其優化組合為一體,向人們提供安全、、便捷、節能、環保、健康的建築環境。
2.0.2智能化集成係統(IlS)intelligentedintegrationsystem
將不同功能的建築智能化係統,通過統一的信息平台實現集成,以形成具有信息匯集、資源共享及優化管理等綜合功能的係統。
2.0.3信息設施係統(ITSl)informationtechnologysysteminfrastructure為確保建築物與外部信息通信網的互聯及信息暢通,對語音、數據、圖像和多媒體等各類信息予以接收、交換、傳輸、存儲、檢索和顯示等進行綜合處理的多種類信息設備係統加以組合,提供實現建築物業務及管理等應用功能的信息通信基礎設施。
2.0.4信息化應用係統(ITAs)informationtechnologyapplicationsystem以建築物信息設施係統和建築設備管理係統等為基礎,為滿足建築物各類業務和管理功能的多種類信息設備與應用軟件而組合的係統。
2.0.5建築設備管理係統(BMS)buildingmanagementsystem對建築設備監控係統和公共安全係統等實施綜合管理的係統。
2.0.6公共安全係統(PSS)publicsecuritysystem
為維護公共安全,綜合運用現代科學技術,以應對危害社會安全的各類突發事件而構建的技術防範係統或保障體係。
2.0.7機房工程(EEEP)engineeringofelectronicequipmentplant
為提供智能化係統的設備和裝置等安裝條件,以確保各係統安全、穩定和可靠地運行與維護的建築環境而實施的綜合工程。
3設計要求
3.1一般規定
3.1.1智能建築的智能化係統工程設計宜由智能化集成係統、信息設施係統、信息化應用係統、建築設備管理係統、公共安全係統、機房工程和建築環境等設計要素構成。
3.1.2智能化係統工程設計,應根據建築物的規模和功能需求等實際情況,選擇配置相關的係統。
3.2智能化集成係統
3.2.1智能化集成係統的功能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以滿足建築物的使用功能為目標,確保對各類係統監信息資源的共享和優化管理。
2應以建築物的建設規模、業務性質和物業管理模式等為依據,建立實用、可靠和的信息化應用係統,以實施綜合管理功能。
3.2.2智能化集成係統構成宜包括智能化係統信息共享平台建設和信息化應用功能實施。
3.2.3智能化集成係統配置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具有對各智能化係統進行數據通信、信息采集和綜合處理的能力。
2集成的通信協議和接口應符合相關的技術標準。
3應實現對各智能化係統進行綜合管理。
4應支撐工作業務係統及物業管理係統。
5應具有可靠性、容錯性、易維護性和可擴展性。
3.3信息設施係統
3.3.1信息設施係統的功能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為建築物的使用者及管理者創造良好的信息應用環境。
2應根據需要對建築物內外的各類信息,予以接收、交換、傳輸、存儲、檢索和顯示等綜合處理,並提供符合信息化應用功能所需的各種類信息設備係統組合的設施條件。
3.3.2信息設施係統宜包括通信接入係統、電話交換係統、信息網絡係統、綜合布線係統、室內移動通信覆蓋係統、衛星通信係統、有線電視及衛星電視接收係統、廣播係統、會議係統、信息導引及發布係統、時鍾係統和其他相關的信息通信係統。
3.3.3通信接入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根據用戶信息通信業務的需求,將建築物外部的公用通信網或專用通信網的接入係統引入建築物內。
2公用通信網的有線、無線接入係統應支持建築物內用戶所需的各類信息通信業務。
3.3.4電話交換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本地電信業務經營者所提供的虛擬交換方式、配置遠端模塊或設置獨立的綜合業務數字程控用戶交換機係統等方式,提供建築物內電話等通信使用。
2綜合業務數字程控用戶交換機係統設備的出入中繼線數量,應根據實際話務量等因素確定,並預留裕量。
3建築物內所需的電話端口應按實際需求配置,並預留裕量。
4建築物公共部位宜配置公用的直線電話、內線電話和無障礙專用的公用直線電話和內線電話。
3.3.5信息網絡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以滿足各類網絡業務信息傳輸與交換的高速、穩定、實用和安全為規劃與設計的原則。
2宜采用以太網等交換技術和相應的網絡結構方式,按業務需求規劃二層或三層的網絡結構。
3係統桌麵用戶接入宜根據需要選擇配置10/100/1000Mbit/s信息端口。
4建築物內流動人員較多的公共區域或布線配置信息點不方便的大空間等區域,宜根據需要配置無線局域網絡係統。
5應根據網絡運行的業務信息流量、服務質量要求和網絡結構等配置網絡的交換設備。
6應根據工作業務的需求配置服務器和信息端口。
7應根據係統的通信接入方式和網絡子網劃分等配置路由器。
8應配置相應的信息安全保障設備。
9應配置相應的網絡管理係統。
3.3.6綜合布線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成為建築物信息通信網絡的基礎傳輸通道,能支持語音、數據、圖像和多媒體等各種業務信息的傳輸。
2應根據建築物的業務性質、使用功能、環境安全條件和其他使用的需求,進行合理的係統布局和管線設計。
3應根據纜線敷設方式和其所傳輸信息符合相關涉密信息保密管理規定的要求,選擇相應類型的纜線。
4應根據纜線敷設方式和其所傳輸信息滿足對防火的要求,選擇相應防護方式的
纜線。
5應具有靈活性、可擴展性、實用性和可管理性。
6應符合現行標準《建築與建築群綜合布線係統工程設計規範》GB/T50311的有關規定。
3.3.7室內移動通信覆蓋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克服建築物的屏蔽效應阻礙與外界通信。
2應確保建築的各種類移動通信用戶對移動通信使用需求,為適應未來移動通信的綜合性發展預留擴展空間。
3對室內需屏蔽移動通信信號的局部區域,宜配置室內屏蔽係統。
4應符合現行標準《環境電磁衛生標準》GB9175等有關的規定。
3.3.8衛星通信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滿足各類建築的使用業務對語音、數據、圖像和多媒體等信息通信的需求。
2應在建築物相關對應的部位,配置或預留衛星通信係統天線、室外單元設備安裝的空間和天線基座基礎、室外饋線引入的管道及通信機房的位置等。
3.3.9有線電視及衛星電視接收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宜向用戶提供多種電視節目源。
2應采用電纜電視傳輸和分配的方式,對需提供上網和點播功能的有線電視係統宜采用雙向傳輸係統。傳輸係統的規劃應符合當地有線電視網絡的要求。
3根據建築物的功能需要,應按照相關部門的管理規定,配置衛星廣播電視接收和傳輸係統。
4應根據各類建築內部的功能需要配置電視終端。
5應符合現行標準《有線電視係統工程技術規範》GB50200有關的規定。
3.3.10廣播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根據使用的需要宜分為公共廣播、背景音樂和應急廣播等。
2應配置多音源播放設備,以根據需要對不同分區播放不同音源信號。
3宜根據需要配置傳聲器和呼叫站,具有分區呼叫控製功能。
4係統播放設備宜具有連續、循環播放和預置定時播放的功能。
5當對係統有的時間控製要求時,應配置標準時間係統,必要時可配置衛星全球標準時間信號係統。
6宜根據需要配置各類鍾聲信號。
7應急廣播係統的揚聲器宜采用與公共廣播係統的揚聲器兼用的方式。應急廣播係統應優先於公共廣播係統。
8應合理選擇大聲壓、傳輸頻率性、傳聲增益、聲場不均勻度、噪聲和混響時問等聲學指標,以符合使用的要求。
3.3.11會議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對會議場所進行分類,宜按大會議(報告)廳、多功能大會議室和小會議室等配置會議係統設備。
2應根據需求及有關標準,配置組合相應的會議係統功能,係統宜包括與多種通信協議相適應的視頻會議電視係統;會議設備總控係統;會議發言、表決係統;多語種的會議同聲傳譯係統;會議擴聲係統;會議簽到係統、會議照明控製係統和多媒體信息顯示係統等。
3對於會議室數量較多的會議,宜配置會議設備集中管理係統,通過內部局域網集中監控各會議室的設備使用和運行狀況。
3.3.12信息導引及發布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能向建築物內的公眾或來訪者提供告知、信息發布和演示以及查詢等功能。
2係統宜由信息采集、信息編輯、信息播控、信息顯示和信息導覽係統組成,宜根據實際需要進行係統配置及組合。
3信息顯示屏應根據所需提供觀看的範圍、距離及具體安裝的空間位置及方式等條件合理選用顯示屏的類型及尺寸。各類顯示屏應具有多種輸入接口方式。
4宜設專用的服務器和控製器,宜配置信號采集和製作設備及選用相關的軟件,能支持多通道顯示、多畫麵顯示、多列表播放和支持所有格式的圖像、視頻、文件顯示及支持同時控製多台顯示屏顯示相同或不同的內容。
5係統的信號傳輸宜納入建築物內的信息網絡係統並配置專用的網絡適配器或專用局域網或無線局域網的傳輸係統。
6係統播放內容應順暢清晰,不應出現畫麵中斷或跳播現象,顯示屏的視角、高度、分辨率、刷新率、響應時間和畫麵切換顯示間隔等應滿足播放質量的要求。
7信息導覽係統宜用觸摸屏查詢、視頻點播和手持多媒體導覽器的方式瀏覽信息。
3.3.13時鍾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具有校時功能。
2宜采用母鍾、子鍾組網方式。
3母鍾應向其他有時基要求的係統提供同步校時信號。
3.4信息化應用係統
3.4.1信息化應用係統的功能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提供快捷、有效的業務信息運行的功能。
2應具有完善的業務支持輔助的功能。
3.4.2信息化應用係統宜包括工作業務應用係統、物業運營管理係統、公共服務管理係統、公眾信息服務係統、智能卡應用係統和信息網絡安全管理係統等其他業務功能所需要的應用係統。
3.4.3工作業務應用係統應滿足該建築物所承擔的具體工作職能及工作性質的基本功能。
3.4.4物業運營管理係統應對建築物內各類設施的資料、數據、運行和維護進行管理。
3.4.5公共服務管理係統應具有進行各類公共服務的計費管理、電子賬務和人員管理等功能。
3.4.6公眾信息服務係統應具有集合各類共用及業務信息的接入、采集、分類和匯總的功能,並建立數據資源庫,向建築物內公眾提供信息檢索、查詢、發布和導引等功能。
3.4.7智能卡應用係統宜具有作為識別身份、門鑰、重要信息係統密鑰,並具有各類其他服務、消費等計費和票務管理、資料借閱、物品寄存、會議簽到和訪客管理等管理功能。
3.4.8信息網絡安全管理係統應確保信息網絡的運行保障和信息安全。
3.5建築設備管理係統
3.5.1建築設備管理係統的功能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具有對建築機電設備測量、監視和控製功能,確保各類設備係統運行穩定、安全和可靠並達到節能和環保的管理要求。
2官采用集散式控製係統.
3應具有對建築物環境參數的監測功能。
4應滿足對建築物的物業管理需要,實現數據共享,以生成節能及優化管理所需的各種相關信息分析和統計報表。
5應具有良好的人機交互界麵及采用中文界麵。
6應共享所需的公共安全等相關係統的數據信息等資源。
3.5.2建築設備管理係統宜根據建築設備的情況選擇配置下列相關的各項管理功能:
1壓縮式製冷機係統和吸收式製冷係統的運行狀態監測、監視、故障報警、啟停程序配置、機組台數或群控控製、機組運行均衡控製及能耗累計。
2蓄冰製冷係統的啟停控製、運行狀態顯示、故障報警、製冰與溶冰控製、冰庫蓄冰量監測及能耗累計。
3熱力係統的運行狀態監視、台數控製、燃氣鍋爐房可燃氣體濃度監測與報警、熱交換器溫度控製、熱交換器與熱循環泵連鎖控製及能耗累計。
4冷凍水供、回水溫度、壓力與回水流量、壓力監測、冷凍泵啟停控製(由製冷機組自備控製器控製時除外)和狀態顯示、冷凍泵過載報警、冷凍水進出口溫度、壓力監測、冷卻水進出口溫度監測、冷卻水低回水溫度控製、冷卻水泵啟停控製(由製冷機組白帶控製器時除外)和狀態顯示、冷卻水泵故障報警、冷卻塔風機啟停控製(由製冷機組自帶控製器時除外)和狀態顯示、冷卻塔風機故障報警。
5空調機組啟停控製及運行狀態顯示;過載報警監測;送、回風溫度監測;室內外溫、濕度監測;過濾器狀態顯示及報警;風機故障報警;冷(熱)水流量調節;加濕器控製;風門調節;風機、風閥、調節閥連鎖控製;室內CO:濃度或空氣品質監測;(寒冷地區)防凍控製;送回風機組與消防係統聯動控製。
6變風量(VAV)係統的總風量調節;送風壓力監測;風機變
頻控製;小風量控製;小新風量控製;加熱控製;變風量末端(VAVBOX)自帶控製器時應與建築設備監控係統聯網,以確保控製效果。
7送排風係統的風機啟停控製和運行狀態顯示;風機故障報警;風機與消防係統聯動控製。
8風機盤管機組的室內溫度測量與控製;冷(熱)水閥開關控製;風機啟停及調速控製。能耗分段
累計。
9給水係統的水泵自動啟停控製及運行狀態顯示;水泵故障報警;水箱液位監測、超高與水位報警。汙水處理係統的水泵啟停控製及運行狀態顯示;水泵故障報警;汙水集水井、中水處理池監視、超高與液位報警;漏水報警監視。
10供配電係統的中壓開關與主要低壓開關的狀態監視及故障報警;中壓與低壓主母排的電壓、電流及功率因數測量;電能計量;變壓器溫度監測及超溫報警;備用及應急電源的手動/自動狀態、電壓、電流及頻率監測;主回路及重要回路的諧波監測與記錄。
11大空間、門廳、樓梯間及走道等公共場所的照明按時間程序控製(值班照明除外);航空障礙燈、庭院照明、道路照明按時問程序或按亮度控製和故障報警;泛光照明的場景、亮度按時間程序控製和故障報警;廣場及停車場照明按時間程序控製。
12電梯及自動扶梯的運行狀態顯示及故障報警。
13熱電聯供係統的監視包括初能源的監測;發電係統的運行狀態監測;蒸汽發生係統的運行狀態監視能耗累計。
14當熱力係統、製冷係統、空調係統、給排水係統、電力係統、照明控製係統和電梯管理係統等采用分別自成體係的監控係統時,應通過通信接口納入建築設備管理係統。
3.5.3建築設備管理係統應滿足相關管理需求,對相關的公共安全係統進行監視及聯動控製。
3.6公共安全係統
3.6.1公共安全係統的功能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應對火災、非法侵入、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和公共衛生事故等危害人們生命財產安全的各種突發事件,建立起應急及長效的技術防範保障體係。
2應以人為本、平戰結合、應急聯動和安全可靠。
3.6.2公共安全係統宜包括火災自動報警係統、安全技術防範係統和應急聯動係統等。
3.6.3火災自動報警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建築物內的主要場所宜選擇智能型火災探測器;在單一型火災探測器不能有效探測火災的場所,可采用複合型火災探測器;在一些特殊部位及高大空間場所宜選用具有預警功能的線型光纖感溫探測器或空氣采樣煙霧探測器等。
2對於重要的建築物,火災自動報警係統的主機宜設有熱備份,當係統的主用主機出現故障時,備份主機能及時投入運行,以提高係統的安全性、可靠性。
3應配置帶有漢化操作的界麵,操作軟件的配置應簡單易操作。
4應預留與建築設備管理係統的數據通信接口,接口界麵的各項技術指標均應符合相關要求。
5宜與安全技術防範係統實現互聯,可實現安全技術防範係統作為火災自動報警係統有效的輔助手段。
6消防監控機房宜單獨設置,當與建築設備管理係統和安全技術防範係統等合用控製室時,應符合本標準第3.7.3條的規定。
7應符合現行標準《火災自動報警係統設計規範》GB50116、《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45和《建築設計防火規範》GB50016等的有關規定。
3.6.4安全技術防範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以建築物被防護對象的防護等、建設投資及安全防範管理工作的要求為依據,綜合運用安全防範技術、電子信息技術和信息網絡技術等,構成、可靠、經濟、適用和配套的安全技術防範體係。
2係統宜包括安全防範綜合管理係統、入侵報警係統、視頻安防監控係統、出入口控製係統、電子巡查管理係統、訪客對講係統、停車庫(場)管理係統及各類建築物業務功能所需的其他相關安全技術防範係統。
3係統應以結構化、模塊化和集成化的方式實現組合。
4應采用、成熟的技術和可靠、適用的設備,應適應技術發展的需要。
5應符合現行標準《安全防範工程技術規範》GB50348等有關的規定。
3.6.5應急聯動係統應符合下列要求:
大型建築物或其群體,應以火災自動報警係統、安全技術防範係統為基礎,構建應急聯動係統。
1應急聯動係統應具有下列功能:
1)對火災、非法入侵等事件進行準確探測和本地實時報警。
2)采取多種通信手段,對自然災害、重大安全事故、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實現本地報警和異地報警。
3)指揮調度。
4)緊急疏散與逃生導引。
5)事故現場緊急處置。
2應急聯動係統宜具有下列功能:
1)接受上的各類指令信息。
2)米集事故現場信息。
3)收集各子係統上傳的各類信息,接收上指令和應急係統指令下達至各相關子係統。
4)多媒體信息的大屏幕顯示。
5)建立各類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預案。
3應急聯動係統應配置下列係統:
1)有線/無線通信、指揮、調度係統。
2)多路報警係統(110、119、122、120、水、電等城市基礎設施搶險部門)。
3)消防一建築設備聯動係統。
4)消防一安防聯動係統。
5)應急廣播一信息發布一疏散導引聯動係統。
4應急聯動係統宜配置下列係統:
1)大屏幕顯示係統。
2)基於地理信息係統的分析決策支持係統。
3)視頻會議係統。
4)信息發布係統。
5應急聯動係統宜配置總控室、決策會議室、操作室、維護室和設備間等工作用房。
6應急聯動係統建設應納入地區應急聯動體係並符合相關的管理規定。
3.7機房工程
3.7.1機房工程範圍宜包括信息設備機房、數字程控交換機係統設備機房、通信係統總配線設備機房、消防監控機房、安防監控機房、智能化係統設備總控室、通信接入係統設備機房、有線電視前端設備機房、弱電間(電信間)和應急指揮機房及其他智能化係統的設備機房。
3-7.2機房工程內容宜包括機房配電及照明係統、機房空調、機房電源、防靜電地板、防雷接地係統、機房環境監控係統和機房氣體滅火係統等。
3.7.3機房工程建築設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通信接入交接設備機房應設在建築物內底層或在地下一層(當建築物有地下多層時)。
2公共安全係統、建築設備管理係統、廣播係統可集中配置在智能化係統設備總控室內,各係統設備應占有獨立的工作區,且相互間不會產生幹擾。火災自動報警係統的主機及與消防聯動控製係統設備均應設在其中相對獨立的空間內。
3通信係統總配線設備機房宜設於建築(單體或群體建築)的位置,並應與信息設備機房及數字程控用戶交換機設備機房規劃時綜合考慮。弱電間(電信間)應獨立設置,並在符合布線傳輸距離要求情況下,宜設置於建築平麵的位置,樓層弱電間(電信間)上下位置宜垂直對齊。
4對電磁騷擾敏感的信息設備機房、數字程控用戶交換機設備機房、通信係統總配線設備機房和智能化係統設備總控室等重要機房不應與變配電室及電梯機房貼鄰布置。
5各設備機房不應設在水泵房、廁所和浴室等潮濕場所的正下方或貼鄰布置。當受土建條件限製無法滿足要求時,應采取有效措施。
6重要設備機房不宜貼鄰建築物外牆(消防控製室除外)。
7與智能化係統無關的管線不得從機房穿越。
8機房麵積應根據各係統設備機櫃(機架)的數量及布局要求確定,並宜預留發展空間。
9機房宜采用防靜電架空地板,架空地板的內淨高度及承重能力應符合有關規範的規定和所安裝設備的荷載要求。
3.7.4機房工程電源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按機房設備用電負荷的要求配電,並應留有裕量。
2電源質量應符合有關規範或所配置設備的技術要求。
3電源輸入端應設電湧保護裝置。
4機房內設備應設不問斷或應急電源裝置。
3.7.5機房照明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控製室的照明燈具宜采用無眩光熒光燈具或節能燈具,應由應急電源供電。
2機房照明應符合現行標準《建築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有關的規定。
3.7.6機房設備接地應符合下列要求:
1當采用建築物共用接地時,其接地電阻應不大於1Q。
2當采用獨立接地時,其電阻值應符合有關規範或所配置設備的要求。
3接地引下線應采用截麵25ram2或以上的銅導體。
4應設局部等電位聯結。
5不間斷或應急電源係統輸出端的中性線(N),應采用重複接地。
3.7.7機房的背景電磁場強度應符合現行標準《環境電磁波衛生標準》GB9175有關的規定。
3.7.8機房應設專用空調係統,機房的環境溫、濕度應符合所配置設備規定的使用環境條件及相應的技術標準。
3.7.9根據機房的規模和管理的需要,宜設置機房環境綜合監控係統。
3.7.10機房工程應符合現行標準《電子計算機房設計規範》GB50174和《建築物電子信息係統防雷技術規範》GB50343有關的規定。
3.8建築環境
3.8.1建築物的整體環境應符合下列要求:
1應提供、便利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2應適應人們對舒適度的要求。
3應滿足人們對建築的環保、節能和健康的需求。
4應符合現行標準《公共建築節能設計標準》GB50189有關的規定。
3.8.2建築物的物理環境應符合下列要求:
1建築物內的空間應具有適應性、靈活性及空間的開敞性,各工作區的淨高應不低於2.5m。
2在信息係統線路較密集的樓層及區域宜采用鋪設架空地板、網絡地板或地麵線槽等方式。
3弱電間(電信問)應留有發展的空間。
4應對室內裝飾色彩進行合理組合。
5應采取必要措施降低噪聲和防止噪聲擴散。
6室內空調應符合環境舒適性要求,宜采取自動調節和控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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